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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烟草局、市烟办三门峡市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烟草局、市烟办三门峡市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政办〔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烟草局、市烟办《三门峡市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四月三日

三门峡市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实施意见
(市烟草局、市烟办 二○○六年三月十八日)

  基本烟田规划及其配套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烟叶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切实改善我市烟区生态条件,进一步提高烟叶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烟叶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三农”的扶持优惠政策,立足实际,科学规划,以发展农业支柱产业为突破口,以促进烟农增收为目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烤烟生产布局,加强烟田管理,不断提高烟叶生产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增强三门峡优质烤烟的市场竞争力,为促进全市农业与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坚持整体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工作方针,稳定烟叶种植面积,全面提高烟叶生产能力。2006-2008年,在全市建立50万亩土壤理化指标合理、生态环境良好、能较好满足优质烟叶生长要求的基本烟田。其中,卢氏县20万亩,灵宝市9.5万亩,陕县9万亩,渑池县11万亩,义马市0.3万亩,湖滨区0.2万亩。
  三、确定基本烟田质量指标评价体系
  (一)年降水量600mm-800mm,无霜期213天以上,大于10℃的活动积温4000℃以上,烟叶大田生育期日照时数750小时以上,日照率50%左右。
  (二)土壤质地为山地褐土或红粘土,PH值在8.0以下,有机质含量1%以上,耕作层土壤厚度30cm以上。
  (三)烟农文化素质较高、能较好掌握烟叶标准化生产技术,能够为烟叶生产提供充裕的劳动力。
  (四)建立以烟为主、其他作物为辅的种植制度,严禁种植茄科作物和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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