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交通局等三部门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出的《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三门峡市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六年五月八日)
农村客运站建设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是适应农村客运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为加快我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农村客运交通条件,根据省交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客运站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交计〔2006〕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客运站建设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规范农村客运站建设与管理为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农村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站目标
农村客运站建设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路建设相适应,做到与农村公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路通、车通、站成”,到2006年底,基本形成农村客运站点网络化,改善农民出行环境,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三、建站原则
(一)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开放投资市场,优先吸收社会资金以独资、合作、合资等方式参与场站建设。
(二)对于社会公益性强,无法通过市场融资方式建设的场站,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监管,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要求,采取政府投资或政府补助方式进行建设。
(三)新建、改建的农村公路应配套建设农村客运站和招呼站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客运站至农村公路的区间道路的建设和绿化;农村招呼站的站基平整和硬化。工程建设应做到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避免重复施工、投资,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