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5)市建委参与处置因城市建设、出租车经营管理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6)三门峡车站、三门峡西车站参与处置拦截列车、冲击火车站和行车要害单位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7)市交通局参与处置因公路和水运交通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18)市各通信公司根据需要,参与处置因通信故障、通信服务、通信管理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并为事件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19)市水利局参与处置因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旱灾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0)市农业局参与处置因耕地等使用权属纠纷及农业生产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1)市商务局参与处置因商务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2)市文化局参与处置因文化活动和新闻出版相关内容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3)市卫生局参与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24)市人行参与处置因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5)市国资委参与处置因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6)市工商局参与处置因工商行政管理活动及其他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7)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处置因制假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8)市环保局参与处置因环境保护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9)市广电局参与处置因广播影视节目相关内容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0)市体育局参与处置因体育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1)市林业局参与处置因林权纠纷、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参与处置因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3)市安监局参与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4)市政府法制办研究起草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规,经法定程序通过后,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35)市银监分局参与处置银行系统以及涉及银行工作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6)市各保险公司根据需要,参与处置因保险活动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7)市信访局参与处置因信访突出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8)市总工会了解、掌握有关动态信息,协助有关单位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9)三门峡军分区参与处置军队退役人员因安置、待遇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0)市武警支队组织所属部队参与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1)市房管局参与处理城市房屋拆迁、改造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2)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有关处置工作。
2.2 现场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