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安局三门峡市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制定《三门峡市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三门峡市集中整治爆炸物品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二○○六年七月五日)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河南省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6〕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严打、严管、严防、严治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着力解决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以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强化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基础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涉爆、涉枪案事件的发生,为全面实施《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物品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非法持有、私藏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以及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流散社会的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以及管制刀具明显减少,涉爆、涉枪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得到切实整改,安全隐患基本消除。防范涉爆、涉枪案事件的能力大为提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安全监管制度和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涉爆、涉枪案事件和责任事故。
二、工作重点和阶段
(一)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