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三政办〔200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各级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围绕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环保目标完成良好,全市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1、各县(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卢氏县92%,渑池县75%,义马市71%,陕县61%,灵宝市43%。
2、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3、各县(市)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二)工业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情况
各县(市)进一步加大了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加强对工业企业环境的有效监管,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同时,能够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在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目标方面,总体上进展较好。
(三)生态环境保护完成情况
各县(市)均完成了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并全部通过验收;义马市完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卢氏县建设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程任务完成50%以上;全市共完成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灵宝市城关镇、渑池县张村镇、陕县观音堂镇完成创建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
(四)辐射环境管理完成情况
全市应送贮的3枚放射性废源已安全送贮。
(五)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行;灵宝市垃圾处理厂已建成投运,义马市垃圾处理场和渑池县垃圾处理场已开工建设。各县(市)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开征工作逐步展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对企业监管不力,违法超标排污现象仍然存在。
(二)个别地方在新建项目中存在未批先建等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现象。
(三)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率还较低,没有达到收费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