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政办〔200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三门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着力点,以构建沼气服务体系为手段,坚持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通过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实现居家温暖清洁化、农业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农村环境优美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万户。其中,灵宝市6000户,陕县4400户,渑池县3300户,卢氏县3300户,湖滨区2700户,义马市300户。60%的建池农户配套搞好改厨、改厕、改圈,消灭沼气空白村,重点村沼气普及率达到60%以上。
2.新建沼气建设示范村25个。其中,灵宝市、卢氏县、陕县、渑池县各5个,湖滨区3个,义马市2个。示范村标准是“三改”率100%,沼气入户率80%,“三改”标准不低于沼气国债项目建设标准。
3.健全县级农村能源环保站,在沼气建设规模较大的乡(镇)建立乡(镇)服务站,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资金、有服务能力。
4.培训沼气技工200人。其中灵宝市60人,卢氏县33人,渑池县33人,陕县44人,湖滨区27人,义马市3人。
5.至2007年6月底要完成目标任务的70%,2007年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2007年底在各县(市、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市政府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召开沼气建设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的方式,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沼气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推广沼气建设的新技术、新工艺,树立农村沼气建设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关心支持、农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坚持“典型示范、由点到面、逐步推广、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以“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建设为核心,结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旅游景区建设、村镇建设、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等内容,整合各类资金,统一规划,规范建设,抓好建设标准高、示范效果好的精品亮点示范村,充分调动农民自发建池的积极性,推动沼气建设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