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7〕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干线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优化收费站收费环境,提高收费还贷能力,促进全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的通告》(2007年6月2日发布)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48号)要求,结合我市干线公路收费环境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交通、公安、军警、监察、纠风等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扰乱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秩序行为,全面优化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实现我市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拒交、逃交、少交公路通行费、假冒军队、武警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打击打砸收费站、暴力袭击收费人员或故意堵塞车道造成交通中断等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行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长效治理机制,维护正常收费秩序,确保干线公路通行费应收尽收,把干线公路收费站的漏征率降到2%以下(黄河大桥收费站降到0.5%以下),切实提高收费还贷能力。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三门峡市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苏新华同志为组长,主管交通副市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清华、市交通局局长单向东三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军分区后勤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委宣传部和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副局长杨少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干线公路收费站收费环境治理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治理活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指挥系统,强化部门工作职责,联合开展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