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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政办〔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以下简称政府专网)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安全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专网包括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以下简称市政府公文传输系统)、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系统(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系统)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站(以下简称专网网站)。政府专网是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独立办公网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三门峡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是政府专网的领导机构;市政府办公室是政府专网的管理机构,负责政府专网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府远程数据通信站(以下简称市政府远程站)承担。
  第四条 政府专网应按照“统一规划、协调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由市政府远程站具体负责建设项目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监管等工作。
  第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是政府专网的使用者,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网上办公顺利开展。

第三章 应用管理

  第六条 市政府公文传输系统搭建在政府专网上,是政府系统公文传输的主要渠道。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开通申请,经批准后,市政府远程站负责为申请单位建立用户,并指导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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