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兼业代理险种变更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兼业代理险种变更的批复
(苏保监复〔2009〕9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为申报上海浦发银行无锡分行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变更的请示》(太平寿宁〔2009〕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险种变更,变更后的代理险种为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请你公司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的书面委托书,在本文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到我局签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办理公告事宜。逾期不办理上述手续,此批复自动失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