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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政办〔2007〕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三门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三政办〔2006〕55号)的总体要求,主要对组织机构、政务公开、公众服务、互动交流和网站建设等情况进行考评。
  三、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群众评议与专家考评、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季度考核,由市政府远程站在每个季度末选取网站的一个数据截面,对各单位的保障工作进行评估,并综合群众评议情况形成季度考核结果;年终考核,要求各单位在每年12月上旬认真总结年度内容保障工作情况,并形成简要书面材料报送到市政府远程站。市政府远程站组织市电子政务专家组成员及中介机构按照评分办法的规定,参考季度考核结果,结合各单位的书面总结,进行综合评分,形成年度考核结果。
  四、评分办法
  (一)组织机构(10分)
  各单位要建立适合本单位的内容保障机制,明确内容保障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上网内容的审核把关;联系人负责向市政府远程站报送资料,使用本单位的公务邮箱。
  (二)政务公开(30分)
  各单位应当遵循“便民、利民、无偿”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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