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政务新闻联络工作制度的通知
(三政办〔2007〕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政务新闻联络工作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二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政务新闻联络工作制度
为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市政府与中央、省驻市新闻机构以及市新闻单位(以下统称新闻单位)的联系,保证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事项,加大政务工作宣传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任务
(一)及时保持与新闻单位的联系;
(二)邀请新闻单位对市政府中心工作、重要政务活动进行采访;
(三)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四)协调舆论监督事项的回应或整改情况反馈;
(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政务新闻联络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贯彻把握先机、争取主动、引导舆论、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
(二)坚持实事求是,政务宣传内容要真实可靠,准确及时,公正严谨。
(三)坚持公开、高效、务实,做到敢负责任,对重要信息认真核实,保证政务新闻的权威性。
(四)政务新闻宣传要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三、工作机制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联络科承担)组织协调市政府新闻联络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相应机构,健全市政府系统新闻联络网络,做好政务新闻联络工作。
(三)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组织新闻发布会。
(四)健全市政府和新闻单位的互动机制,不定期召开由新闻单位参加的政府工作通报会,及时通报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活动情况。
四、政务新闻宣传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