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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三政办〔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已审核、汇总完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政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城市环境质量得到了逐步改善。城考结果客观地反映了各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但也有个别地方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重视不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环境管理方式简单粗放,环境监测监控手段滞后,致使污染防治能力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审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经市政府审核确定:义马市、灵宝市为良好,渑池县、陕县、卢氏县为合格。根据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四项考核内容,卢氏县、渑池县环境质量指标较好,灵宝市、义马市污染控制指标较好,各县(市)环境管理水平基本相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结构性污染比较突出。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偏高,部分县(市)的排放强度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值,与全国先进水平差距很大,工业结构性、区域性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各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均未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营中普遍存在管网不配套和污水处理费拨付不到位问题,影响了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三)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大部分县(市)环境监测能力达不到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站三级标准要求,部分污染因子无法监测。按照新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方法,各县(市)普遍存在监测项目不全、监测结果不规范等问题,亟待从监测资金投入、办公设备、应急能力等方面予以加强。
  (四)城考数据准确性有待提高。个别县(市)对城考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仍有虚报、迟报的现象。部分县(市)为提高城考成绩,仍有数据统计不真实、填报不规范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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