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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八日

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
暨消费品博览会三门峡代表团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郑交会)将于2007年11月2-4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第十三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暨消费品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43号)精神,我市组成三门峡代表团参加本届郑交会。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参会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开放、推动交流、繁荣市场、促进消费”为主题,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优势,坚持立足中原、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内外结合,进一步调整交易商品结构,扩大招商引资范围,提高招商实效,促进三门峡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和展位设置
  (一)时间、地点
  2007年11月2-4日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二)活动内容
  形象展示、商品交易、新品发布、技术交流、专家论坛等。
  (三)展位设置
  1.食品饮料、农副产品类: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糖果、快餐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乳制品、酒类、饮料、茶叶及制品、面包糕点、精品果蔬、粮油产品、土特产品、水产品。
  2.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类:服装、服饰、鞋帽及皮革制品、布艺用品、床上用品。
  3.家用电器类:大家电、小家电、电动自行车。
  4.房产及其装饰用品类:房产、卫浴用品、建材装饰品、灯具饰品。
  5.旅游饰品、工艺品类:旅游景点、旅游商品、珠宝首饰、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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