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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577号)


各市卫生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卫生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3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安排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组织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一)组织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竞赛。省卫生厅将向各地发放由卫生部制作的竞赛试题和包含试题内容的宣传教材。各地要组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利用工作例会、孕前孕产期咨询门诊、孕妇学校等时机下发试卷、组织答卷,并做好试卷回收。各市卫生局要将试卷全部答对者名单于2007年3月底前上报省卫生厅基妇处。各市完成试卷的数量见附件。
  (二)开展残疾儿童“爱心寻访”活动。到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残疾儿童“爱心寻访”活动,看望和慰问残疾儿童,促进全社会关爱残疾儿童、关注出生缺陷问题。
  (三)组织“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大型公众宣讲”活动。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利用2007年3月8日“国际妇女节”的时机,在沈阳、大连等市统一组织“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大型公众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和活动方案另行通知。
  (四)各地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和妇联、残疾人联合会,要利用 “国际妇女节”、“国际残疾人日”等时机,以组织“公众宣讲”、专家咨询义诊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宣传活动,普及宣传优生优育知识。
  二、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妇儿工委办和省残疾人联合会将共同组成省宣传活动工作组,负责全省系列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活动总结分别上报省主管部门。

  附件:1、关于开展“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358号)(略)
  2、预防出生缺陷知识竞赛答卷回收数量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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