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率达到100%;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90%。
3、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对已从事或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通过脱产或半脱产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都要进行全科医学理念的培训,要分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岗位培训结束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为合格者颁发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做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模式和方法,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发挥高等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的优势和作用,稳步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输送合格的全科医师。
(三)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结合社区卫生工作的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社区卫生人员在职培训。
1、业务技术培训。举办急救、康复、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卫生管理、计生服务等培训班。
2、进修学习。每年从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选送1名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3-6个月。
3、远程医学教育培训。通过省远程医学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对卫生人员进行培训,有效解决工学矛盾。
4、适宜技术项目推广。每年选择2项卫生部推荐的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适宜卫生技术项目在全省推广。
(四)完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要与岗位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不同层次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专业技能,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
(五)搞好培训基地建设。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主要是培养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由理论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和社区培训基地三个部分组成。要根据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总量确定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数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能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基地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六)提高全科医学师资能力。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一批愿意从事全科医学教育、有丰富经验的临床医学专业人才,经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充实到全科医学师资队伍中来。要制定师资培养计划,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如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办法,邀请国内外全科医学专家讲学,选送年轻优秀的全科医学师资赴国内外进修学习,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形式,尽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高素质、高水平的全科医学师资队伍。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