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233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修订后的《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省卫生厅于2004年11月对省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批事权进行了调整,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审批事权的通知》(辽卫函字[2004]460号,以下称《通知》),下放了包括所有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餐饮、超市在内的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权限。2005年4-5月省卫生厅对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有的地区没有按照《通知》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这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甚至存在监管的空白。为加强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特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组织对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没有办理卫生许可的,要立即责令停业,并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持有省卫生厅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要进行认真的卫生监督检查,对检查符合条件的,要换发当地的卫生许可证。
二、各地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杜绝卫生监管空白,“谁出事,谁负责”。
三、省卫生厅责成省卫生监督所对各地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未落实本通知精神的,省卫生厅将予以全省通报。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情况表
服务区名称
| 地 址
|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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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泉服务区
| 沈大高速公路34KM
| 夏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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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服务区
| 沈大高速公路94KM
| 廉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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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服务区
| 沈大高速公路170KM
| 孙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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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岳服务区
| 沈大高速公路204KM
| 孙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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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州河服务区
| 沈大高速公路256KM
| 杨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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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里堡服务区
| 沈大高速公路320KM
| 柏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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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里停车场
| 沈大高速公路332KM
| 柏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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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花服务区
| 沈山高速公路23KM
| 王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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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服务区
| 沈山高速公路60KM
| 王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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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服务区
| 沈山高速公路189KM
| 李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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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服务区
| 沈山高速公路229KM
| 文 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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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服务区
| 沈山高速公路267KM
| 姜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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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服务区
| 沈山高速公路317KM
| 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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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服务区
| 沈山高速公路356KM
| 于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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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堡服务区
| 沈四高速公路34KM
| 孙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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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服务区
| 沈四高速公路55KM
| 孙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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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服务区
| 沈四高速公路84KM
| 王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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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服务区
| 沈四高速公路113KM
| 赵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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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千户服务区
| 沈丹高速公路27KM
| 张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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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子服务区
| 沈丹高速公路42KM
| 张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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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远堡服务区
| 沈丹高速公路132KM
| 张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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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服务区
| 沈丹高速公路183KM
| 田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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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服务区
| 盘海营高速公路47KM
| 牛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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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门服务区
| 锦朝高速公路53KM
| 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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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服务区
| 锦阜高速公路64KM
| 张 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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