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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南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变更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南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变更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19号)


泉州市贸发局、南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贸发局报送的《关于南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变更的请示》(泉贸[2002]1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南安市福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请求,现将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李顺堤、李金树、李花片股权转让给吴连明,陈小浓、曾联合股权转让给吴连生。变更后股权为:福建顺盛汽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47万元,持股14.7%;福建南安顺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出资153万元, 持股15.3%;吴连明出资420万元,持股42%;吴连生出资280万元,持股28%。
  二、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顺堤变更为吴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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