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销售分公司等企业经营成品油零售业务的批复
(闽经贸市场〔2003〕166号)
中油福建分公司:
你司《关于中国石油福建漳州、龙岩、南平、宁德销售分公司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请示》(中油闽销[2003]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给你司下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负责加油站的管理工作,给予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