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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报废汽车拆解场和收购站布局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报废汽车拆解场和收购站布局规划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123号)


福州市贸发局:
  你局《关于福州地区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布局规划的报告》(榕贸发[2002]168号)、《关于福州地区报废汽车拆解场收购站规划合理性说明的报告》(榕贸发[2002]2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在福州市区设立2个报废汽车定点拆解场,在福清、长乐、平潭、连江各县(市)分别设立1个报废汽车定点拆解场,在闽侯、永泰、闽清、罗源各县分别设立1个报废汽车收购站的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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