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运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205号)
福州市贸发局,福建运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福州市贸发局上报的《关于设立福建运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榕贸发[2003]18号)以及福建运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设立福建运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王志明,注册资本:1500万元货币资金。
二、公司住所:福州市仓山区万寿二区1号A座底层店13号。
三、公司股东及出资额:福建运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95万元;福州步步高升生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15万元;钟立明出资195万元;王志明出资195万元。
四、经营范围: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经贸委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