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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三明市永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三明市永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203号)


三明市经贸委,三明市永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三明市经贸委上报的《关于设立三明市永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审核意见》(明经贸贸管[2002]2号)以及三明市永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设立三明市永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汪移进,注册资本:1050万元货币资金。
  二、公司住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25幢。
  三、公司股东及出资额:福建省沙县永顺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05万元;沙县益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252万元;汪星连出资210万元;林晓出资210万元;陈春妹出资115.5万元;李兰芬出资157.5万元。
  四、经营范围: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经贸委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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