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泉州市海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197号)
泉州市贸发局,泉州市海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泉州市贸发局上报的《关于设立泉州市海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泉贸[2002]59号)以及泉州市海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设立泉州市海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陈振成,注册资本:1000万元货币资金。
二、公司住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元泰大厦一层。
三、公司股东及出资额:泉州市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福建泉州世纪雪冷环保制冷剂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曾汉瀛出资200万元;苏庄明出资200万元;陈振煌出资100万元。
四、经营范围: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经贸委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