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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南平市双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南平市双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192号)


南平市经贸委,福建省南平市双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南平市经贸委上报的《关于设立南平市双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南经贸贸管[2002]126号)以及福建省南平市双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设立福建省南平市双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陈锦河,注册资本:1000万元货币资金。
  二、公司住所:南平市解放路97号。
  三、公司股东及出资额:福建省南平市河圣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南平市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程心健出资150万元;张小凤出资150万元。
  四、经营范围: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国家经贸委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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