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厦门裕新拍卖有限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235号)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
你局《关于转报成立“厦门裕新拍卖有限公司”的请示》(厦贸发内管[2003]35号)悉。经审核,同意李大云、黄泽清、李春棉共同出资成立厦门裕新拍卖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城北新村十号楼205、206室;法定代表人:李大云;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元;经营范围: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请该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后,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拍卖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