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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废止辽宁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工作规则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废止辽宁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工作规则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571号)
各市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省卫生厅决定废止《关于印发
辽宁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工作规则的通知
》(辽卫字[2003]10号)。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对符合保健食品GMP的生产企业印发保健食品GMP相关文件(辽宁省卫生厅保健食品GMP审查与评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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