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推荐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专家评审组评审专家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31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沈阳陆军总院、二O二医院、四六三医院: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4]474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审批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依据配置规划,经过专家论证,按管理权限分级审批”的规定,我省拟组建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专家评审组,请各市卫生局和有关厅直单位、军队医院推荐有关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推荐专家单位的要求
应在500张床位及以上的,已配置使用管理办法中公布的10种大型医用设备的,该设备已使用5年以上的医院中推荐专家。
二、对所推荐专家的要求
1、现从事核医学、放射医学、影像医学的医师、技师和物理师,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学科带头人地位的或在省、市级学术团体中担任一定职务和有一定影响力的,或在省级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培训中聘为授课老师的专业人员;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行为规范、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在具备以上条件医院中工作的专业人员经本单位推荐,本人填写推荐表,签署单位推荐意见之后报所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提出审核意见之后将本地区原始推荐表搜集齐全后报省卫生厅。
厅直单位和军队医院可直报省卫生厅。
本次专家推荐工作的截止时间是2005年8月8日。
工作联系人:贾险峰,联系电话:024-23383323、13940390622
附件: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评审专家推荐表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评审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 学历
|
| 技术职称
|
|
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
|
| 从事本专业的年限(年)
|
| 在本单位任何行政职务
|
|
发表过的专业著作或国家、国际学术、期刊、专业论文情况:
|
在学术团体中担任的职务情况:
|
在本专业上的贡献(带研究生、讲课、到院校讲学、任各院校客座教授等):
|
本单位推荐意见:
(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局审核意见: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