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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9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增强我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卫生部《全国卫生信息化2003-2010年发展规划》及辽宁省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特制定了《2006年卫生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全省卫生信息化工作的基础建设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建设
  各市卫生局应组建市卫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卫生信息工作的专职(或兼职)机构,设专人负责。应有年度卫生信息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建立、完善门户网站,积极推进电子政务
  辽宁卫生信息网是辽宁省卫生厅的对外门户网站,基本任务是为各级政府提供有关国家和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和评估的卫生信息。涵盖卫生统计、卫生经济、卫生防疫、医学科研教育和医疗服务等信息。该网从2001年开始建立,拟于今年正式起用新版网站,增设栏目,加大信息量。要求各市卫生局的对外门户网站今年全部开通,并继续加强全省医疗机构入网工作。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搭建省、市两级业务信息交换平台,缩短信息交换时间,提高信息服务效率。
  (三)开展卫生信息化工作的标准化建设
  全省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今年即将出台的相关卫生信息化的标准和规范。今年省里将重点加强新农合数据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标准化处理和共享,要求各市做好此标准体系建设的配合工作。
  二、加快推进公共卫生信息系统项目建设
  1、实施“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按照卫生部规划,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由部、省两级指挥决策平台组成,今年我省主要完成省级应急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及网络与数据平台建设。
  2、正式启动“全省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医疗救治数据中心,初步形成覆盖全行业的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各市卫生局要按照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共同实施。
  三、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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