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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三、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四、各地要按照《辽宁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本市卫生系统的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要点》要求,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
  六、各地要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大力宣传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20年来的工作成就,组织表彰先进典型,并以纪 念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是“五五”普法的研究论证之年,也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之年。各地要在认真总结卫生系统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四五”普法总结验收重点工作,切实开展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附件2:
辽宁省卫生系统 “四五”
普法情况总结验收实施方案

  为检验全省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切实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的总结验收,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四五”普法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157号)的要求,结合全省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现将全省卫生系统“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卫生系统总结验收与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论证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按照《辽宁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和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全省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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