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230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今年卫生部将继续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对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为保证这两项工作在我省顺利开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卫政法发[2005]157号)的要求,省卫生厅制定了《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和《辽宁省卫生系统 “四五”普法情况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2、辽宁省卫生系统“四五”普法情况总结验收实施方案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关于做好全省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四五”普法《规划》,推进“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实现,切实做好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系统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精神,结合全省卫生系统普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关于印发二○○五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普法办〔2005〕2号,以下简称《要点》),明确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积极贯彻落实。
二、要把推进2005年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相结合、与研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与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纪念活动相结合,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
宪法修正案、《
行政许可法》、《
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卫生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整体推进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