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对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560号)
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厅直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了解掌握安全工作的现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省卫生厅决定对厅直单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防火、防盗安全措施自查情况和安全措施、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相关安全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听取有关工作介绍;
2、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3、实地检查;
4、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各单位于12月31日上报整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