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运城市盐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3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晋太保寿[2005]7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3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运城市盐湖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临猗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垣曲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我局核准的险种范围内委托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产品,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