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城西支行等5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平保产晋分发[2006]1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5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城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府后分理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环东路分理处;
中国银行长治市分行北关分理处;
晋城市澜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我局核准的险种范围内委托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产品,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