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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山西恒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山西恒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动用保证金的批复


山西恒泰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动用保证金的请示报告》(晋恒泰[2006]第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动用保证金10万元。

  二、你公司可以持本批复及相关保证金存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保证金取出的相关手续。

  三、你公司在中国人保财险太原市小店支公司投保的保险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到期后,应按照《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续保,并将保险单复印件报送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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