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双塔西街支行等7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晋太保寿[2006]1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7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双塔西街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南内环街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迎泽街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北城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新建路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