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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303号)


宁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们《关于报请审核许可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设立宁德办事处的请示》(宁经贸企[2003]004号)悉。经审核,同意设立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宁德办事处。该办事处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地址:宁德市南际街少年宫右13弄2号;企业负责人:黄品官;经营范围:承办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请该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后,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做好建章立制与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按照《拍卖法》等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拍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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