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地点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308号)
福州市贸发局,福建省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
福州市贸发局上报的《关于福建省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改址的请示》(榕贸发[2003]79号)以及福建省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筹备组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福建省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地点,由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福建省海联中心一层店面变更为晋安区六一北路50号。
请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闽经贸综合[2003]194号)和本批文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公司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后,向省经贸委综合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