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变更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315号)
申请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变更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地址的申请》(华保浙报[2007]052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审批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东海创意中心大厦12楼。你公司应将变更前的该营业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交回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