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应用<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示范软件统一进行我市中小学学生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徐建华
  广州市教育局科研处处长      蒋少艾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吴 强
  广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党支部书记   黄 宪
  广州市教育信息中心主任      张嘉志
  成 员:广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谢光沛
  广州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调研员   俞穗祥
  广州市教育局财务基建处副处长   罗祖桐
  广州市教育局思政处主任科员    杨晓余
  东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远木
  越秀区教育局副局长        郑秋平
  海珠区教育局副局长        邹正军
  荔湾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建秋
  天河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 琳
  白云区教育局副局长        黄绍桂
  芳村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端人
  黄埔区教育局副局长        唐宏武
  番禺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木带
  花都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谭 颖
  增城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艳明
  从化市教育局副局长        巢海文
  广州开发区教育局副局长      付肖萍
  (二)实施步骤
  1、《标准》的宣传、推广及示范软件的培训
  1)2005年1月上旬,组织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主管教育信息化工作和基础教育工作的局长,中、小教(基教)科长及招考部门负责人,区教育信息中心或电教站负责人,局属普通中小学校主管校长及教导处负责人进行《标准》的宣传、培训及部署有关实施工作。
  2)2005年1月中旬,组织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学生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及局属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示范软件的培训,培训后由各区、县级市教育信息中心(电教站)协助有关部门安装示范软件(学校版)试用,试用过程中由区教育信息中心(电教站)及市教育信息中心进行技术指导。
  3)各区、县级市学校学籍管理人员的培训按本区、县级市需要,由各区、县级市组织,市教育信息中心协助提供师资及技术支持。
  4)各区、县级市新装软件学校的培训参照《广州市建设〈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实施方案》。
  2、示范软件的安装
  1)局属普通中小学以及东山、越秀、海珠、荔湾、天河、黄埔、芳村等七个区,已在200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公办普通中小学的示范软件安装工作;以上各区辖内的民办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办学校,须在2005年2月底前完成初、高中学校示范软件的安装工作,在2005年年底前完成小学学校示范软件的安装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