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泉州分行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388号)
泉州市贸易发展局:
你们《关于设立“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泉州分行”的请示》(泉贸[2003]72号)悉。经审核,同意设立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泉州分行。该分行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地址:泉州市鲤城区金山北14幢101-201。企业负责人:林涛。经营范围:承办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经营业务,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请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后,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做好建章立制与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按照《
拍卖法》等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拍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