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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连锁经营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连锁经营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经贸贸管〔2003〕381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省商业、物资、医药集团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福建分公司:
  现将《福建省连锁经营五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在实施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经贸委贸管处。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连锁经营五年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适应现代流通业的发展要求,提高连锁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加快我省连锁企业的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增强连锁企业的竞争力,不断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国家经贸委《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49号)、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全国连锁经营“十五”发展规划》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的意见》(闽政[2002]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连锁经营是一种现代化的商业经营形式和组织形式,已有150年历史。它是通过对若干零售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规范化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主要有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由连锁等类型。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统一销售价格等是连锁经营的基本规范和内在要求。
  连锁经营属于第三次零售革命,在发达国家零售市场占到60%以上,十分普遍。我国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加快发展,到2002年全国连锁经营企业百强销售额246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品零售总额6%。上海、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连锁经营发展较快,2002年上海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30%,北京达18%。我省连锁经营自1996年以来发展较快,到目前为止,我省共有各类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餐饮企业67家,所辖的门店数为664家,销售额55亿元,占全省限额以上批零、餐饮业23%。但占社会零售额的比重不高,2002年销售总额62亿元,只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3%;每个连锁总店平均拥有门店数量在10家左右,不仅与国际通行的14个门店的水平有差距,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差距更大;年销售额上亿元的只有9家;连锁门店有80%以上与总部在同一城市,省内跨地区的仅有58个门店,跨省的仅有26个门店,这与沿海开放的我省经济发展极不相称。因此我省必须采取措施,加快发展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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