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豫建建〔2005〕191号)
各市建委: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劳务队伍职业素质和建筑企业的整体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建设部研究制定了《关于
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现将此意见转发给你们。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提出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省已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促进河南经济发展的战略来抓,在这个过程中,建筑业将发挥重要作用。建筑业不仅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提供物质基础,而且可以吸纳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建筑业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各市建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
二、细化目标、分步实施。各地要根据建设部制定的总体目标要求,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分步、分类目标及保证措施,用三年时间,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三、充分利用政策支持,大力发展劳务企业。近年来,国家及省都出台了加快劳务企业发展的相关文件,为这项工作提供了足够政策支持。省建设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我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和培育建筑劳务分包市场的指导意见》(豫建建〔2004〕115号),降低了劳务企业注册和市场准入门槛,解决了重复收税问题。今年,省建设厅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劳务企业的通知》(豫建建〔2005〕107号),进一步简化程序,并下放了劳务企业审批权限。请各市建委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快劳务企业发展。
四、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劳务市场。各市建委要对建筑企业的劳务作业管理和用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劳务企业市场准入、劳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劳务分包合同签定及履约、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等情况,对违规的企业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附件:
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