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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变更报废汽车拆解场地址等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变更报废汽车拆解场地址等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422号)


福州市贸发局:
  你局《关于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变更的请示》(榕贸发[2003]132号)及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变更报废汽车拆解场等事项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研究,同意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请求,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由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福州物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二、报废汽车拆解场地址由福州市晋安区新店公路收费站西侧变更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占地18000平方米;
  三、公司地址由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378号变更为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报废汽车拆解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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