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的管理和劳务用工的监管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劳务分包市场的培育,要制定工程劳务分包承发包和市场监管的具体办法,统一劳务用工合同文本,规范劳务分包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惩处违法违规劳务分包活动和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2.加大检查力度。各级质量、安全监督及执法检查部门要把建筑施工劳务作业管理和劳务用工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对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劳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劳务用工签订合同情况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劳务作业发包、不签订劳务合同、将劳务分包工程发包给无资质队伍以及劳务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将劳务作业工程再行转包、分包、不按规定配备技术工人、不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检查结果向全社会通报,并在以后招投标、企业资质年检、企业信用评价、从业人员资格年检时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目前建筑队伍结构不合理、建筑市场功能不健全的现状,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培育专业和劳务分包市场不但对改变这种现状有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促进农民工转化为建筑职工都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把大力扶持和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培育和完善工程承发包二级市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建筑管理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要加强与当地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妥善解决规范和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尽可能帮助和扶持劳务企业发展,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全方位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劳务分包二级市场的监管,制定政策和规则,引导和保障劳务分包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的舆论引导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召开会议、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宣传发展劳务分包企业的重要性,使全省建筑企业的领导和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强化劳务分包是社会分工细化的体现,劳务企业是建筑企业三大序列的基础,克服和纠正重总包,轻分包的错误观念,积极行动起来,自觉组建劳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