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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三明市报废汽车拆解场和收购站布局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三明市报废汽车拆解场和收购站布局规划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453号)


三明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上报三明市报废汽车收购站和定点拆解场规划的请示》(明经贸贸管[2002]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在三元(已设立)、永安、沙县、尤溪、大田、宁化、将乐7县(市、区)各设立1个报废汽车定点拆解场,在明溪、清流、建宁、泰宁4县各设立1个报废汽车收购站的布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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