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平遥营销服务部等3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平遥、灵石、介休3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晋发〔2006〕2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平遥营销服务部等3家营销服务部。
二、以上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