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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南平分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南平分行的批复
(闽经贸贸管〔2003〕570号)


南平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你委《关于设立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南平分行的请示》(南经贸贸管[2003]262号)悉。经审核,同意设立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南平分行。该分行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地址:南平市滨江南路233号(南平海关大厦五楼);负责人:刘嘉;经营范围:承办福建省贸易信托拍卖行经营业务,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经营方式:服务。
  该分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证照手续后,要做好建章立制与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按照《拍卖法》等拍卖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拍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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