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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地点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地点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542号)


泉州市贸发局、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
  泉州市贸发局上报的《关于福建省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的请示》(泉贸[2003]100号)以及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南安市芙蓉典当有限公司经营地点由南安市梅山镇光前南街21幢1-3号变更为南安市梅山镇梅仙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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