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诚信典当行变更事项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诚信典当行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综合[2003]584号)


福州市贸发局,福州市诚信典当行:
  福州市贸发局上报的《关于福州市诚信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请示》(榕贸发[2003]196号)以及福州市诚信典当行提交的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02年2月25日批准福州市诚信典当行进行股权转让和实行公司制转制,现企业因股权调整提出变更申请。经研究,同意福州市诚信典当行变更股权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为祁元平,股权结构为:上海保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0万元、福建省东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00万元、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万元、李锋持股300万元、祁元平持股200万元。
  请典当行持《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州市诚信典当行转制及变更注册事项的批复》(闽经贸综合[2002]115号)、编号为35001A10088的《典当经营许可证》以及本批文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向省经贸委综合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