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减灾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75号)要求和工作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通过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使应急管理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要把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应急管理公务员的不同需求,建立多元化的培训课程和教学体系,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对从事应急管理公务员的培训,重点是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应急管理水平。
我省基层应急能力不强、基础设施抗灾水平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各种自然灾害的有效预防和应对处置。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切实把各项应急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夯实基础,提高第一时间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常态管理和源头管理,主动出击,预防在前,预案在先,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付向源头管理转变。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集中地的监管和对公共安全形势的分析判断,做到问题早发现,信息早报告,矛盾早化解,隐患早排除,事件早处置,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资源,确保重点项目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应与综合防灾减灾密切结合,立足长远,充分考虑防灾减灾因素,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要切实做好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建设,能源、交通、通信、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要充分考虑地震、雨雪、冰冻、高温、沙尘暴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提高规划和建设标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