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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通元镇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通元镇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7]第2483号)


  申请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通元镇营销服务部变更地址的请示》(国寿人险浙发[2007]878号)符合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变更审核的规定。为此,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如下: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支公司通元镇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变更为: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通元村七组(龙舌嘴桥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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